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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总税务司
释义 总税务司官名。清末总税务司署主官。根据《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关于中国海关聘用英人帮办税务的规定,咸丰九年(1859)钦差大臣两江总督何桂清任用江海关税务司英人李泰国为总税务司,在上海设总税务司署。十年十二月由总理衙门正式札委,帮同总理稽查各口洋商完税事宜。旋因其受伤回国,由英人赫德代理。同治二年(1863),李泰国被革职,赫德继任,将机构迁北京,掌管各海关征收课税,综理全国关税行政与官员任免等,至光绪三十四年(1908)回国。后续聘英人充任。

总税务司 

总税务司是清政府管理海关税务的最高行政官员。根据1858年订立的《中英通商章程善后条约》规定“各口划一办理”,列强遂强行要求将中国各海关都仿照上海海关管理办法,实行“统一办理”。1859年,清政府在上海设立总税务司署,按照英国建议,任命英人李泰国(Hor-atio Nelson Lay)为首任总税务司。各口税务司及海关高级职员,均由外国人担任。1863年,英人赫德(Robert Hart)继任总税务司,他占据这个位置一直到1909年。1865年,总税务司署由上海迁到北京。由于清政府在财政上越来越依赖海关税收,而总税务司的地位也就更其重要。清政府“在一切国际问题上,从谈判一件条约直到解决一项土地争端”,“总是凭靠北京总税务司的忠告和协助”。因此,赫德对清政府的内政外交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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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20:5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