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明史书名。清张廷玉等撰。三百三十二卷。目录四卷。为纪传体官修史书,其中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表十三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起自洪武元年(1368),迄于崇祯十七年(1644)。顺治二年(1645)设明史馆,开始纂修,不久即止。康熙十八年(1679),又诏开明史馆,以学士徐文元、叶方蔼及庶子张玉书为总裁,召彭孙遹等五十人入馆纂修。后复以徐乾学、王鸿绪总其事。万斯同则以“布衣”参与编修,用力尤多。王鸿绪《明史稿》,实出其手。雍正元年(1723),张廷玉为总裁,据王稿增损成编,纂成于十三年十二月,乾隆四年(1739)刊行。先后纂修九十年,与修者共六十人,其中不乏一时名儒。是书取材丰富,文字简练,叙事评论人物,颇称平允,较前朝之史增《七卿表》及《阉党》、《流贼》、《土司》三传,尤足以显示明朝政治之特点;《历志》中加图,使便于理解。但书中颇多忌讳,于满洲先世及南明诸帝之事,均语焉不详,且有失实之处。乾隆四十年,以蒙古人、地名音译未真,对音讹舛,译字鄙俚,曾下令改订。其后又以《英宗本纪》事实疏略,谕令增修,对是书之缺漏舛误进行补编考订的著述亦多。今有上海涵芬楼据乾隆武英殿原刊本影印本及中华书局标点本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