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赵开心 |
释义 | 赵开心(?—1664)明末清初湖南长沙人,字灵伯。明崇祯进士,官员外郎。顺治元年(1644)降清,授陕西道监察御史,以处置故明太子案疏言不当,获罪免死。次年擢左佥都御史,疏谏剃发,不允。后被革职为民。八年,起为原官,旋擢左都御史。次年以徇庇其子夺职,永不叙用。十年再次起用。次年因未先行疏劾大学士陈名夏,降补太仆寺卿。十二年迁户部侍郎,以奏请放宽逃人法,复降补太仆寺寺丞。寻擢少卿,协理兵部督捕,因逃人多不获,复降补鸿胪寺少卿。康熙二年(1663)擢仓场侍郎。旋病死。赵开心 ?—1664字灵伯,号洞门,湖南长沙人。年轻时以授课为业。崇祯七年(1634)中进士,任武定知州,为官清正,不事逢迎,得罪了内监,被诬下狱,不久获释,崇祯末年官至兵部员外郎。 顺治进京以后,授赵开心陕西道监察御史,勇于进谏,刚直不阿,以“直声懔然”闻于朝。多尔衮称赞他“敢言”。但也因此而得罪了不少当朝权贵。顺治元年,出现了故明太子案,一少年自称故明太子,一时真假莫辨。赵开心在上疏中云:“太子若存,明朝之幸”。被论死罪。多尔衮免其死罪,只罚夺俸三个月。 多尔衮专政时,群臣多行跪送之礼,赵开心上疏直言,要求礼部制定专门礼仪,由“摄政叔父王”改称“皇叔父”,在仪礼上使福临与多尔衮有君臣之别。顺治二年,因清廷颁剃发令,赵开心上疏谏止,触怒多尔衮,被冯铨以“结党把持”的罪名进行诬陷,将赵开心等人革职为民,赶出朝廷。顺治十年(1653)召赵开心回京听用,尚未授职,即上本劾奏湖广巡抚迟日益、郧襄抚治赵逃麟等赎职劣迹,被下部察议,赵开心官复原职。顺治十一年,赵开心为户部右侍郎,上疏请宽逃人之禁,触怒顺治,降五级调用,为太仆寺寺丞。康熙二年(1663),加赵开心工部尚书衔,但不久即病卒。赵开心一生清廉,死时家无余钱,由友人集资,才办完丧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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