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居易录 |
释义 | 居易录笔记。清王士禛著。三十四卷。为其康熙二十八年(1689)官左副都御史以后至康熙四十年官刑部尚书以前,十三年中所记杂事。《四库全书总目》谓其“自序称取顾况长安米贵,居大不易之意,末又以居易俟命为说,其义两歧,莫知何取也”,又称此书“中多论诗之语,标举名俊,自其所长,其记所见诸古书,考据源流,论断得失,亦最为详悉”,对其书“三卷以后,忽记时事,九卷以后,兼及差遣迁除,全以日历起居注体编年纪月,参错于杂记之中”,则认为“有乖体例”,对其书“喜自录其平反之狱辞,伉直之廷议,以表所长”,“自书之而自誉之”,亦有所非议。有《渔洋全集》本、《四库全书》本等。 居易录书名。清王士禛撰。三十四卷。笔记。内容大多考辨典籍、评论诗文、史事,也记时事和异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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