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刘统勋 |
释义 | 刘统勋 ?—1773字延清,山东诸城人。父刘棨,曾任四川布政使。刘统勋,雍正二年(1724)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乾隆元年(1736),升任内阁学士,曾随从大学士嵇曾筠至浙江学习海塘工程。乾隆六年(1741)任刑部侍郎,又提升为左都御史。当时,大学士张廷玉、吏部尚书讷亲权势甚盛,颇得乾隆帝信任。刘统勋上疏指出:张廷玉历事三朝,家族中为官者近三十人,应注意晚节。讷亲年不满四十,独揽吏户两部大权,应削减其权限。乾隆帝对他的直言甚为赏识,并将他的上疏公布给廷臣。乾隆十一年(1746),代理漕运总督。乾隆十七年(1752),命在军机处行走,并任工部尚书。在此期间,他多次外出勘查河工事宜,所到之处,都能周详筹划,革除积弊。对贻误河工的官员,他立即严加惩处。因此,在治河中屡建功勋。乾隆十九年(1754),加太子太傅,又命他协办陕甘总督。在对准噶尔部的战事中,他亲临军前。当时,兵部尚书永常在战斗中阵亡,刘统勋因有疏忽救援之嫌而获罪,但不久即被宽免。乾隆二十一年(1756),任刑部尚书。乾隆二十六年(1761),升任东阁大学士,兼管礼部、兵部。当年,他会同协办大学士兆惠到河南杨桥视察河工,发现当地官吏有勒索运料民工之行为,立即重办,致使民工极受鼓舞,工程得以迅速完成。刘统勋在朝时,刚毅不屈,为政清谦,遇事敢谏,料事有预见,身居官位五十余年,清廷对他十分信任。乾隆三十八年(1773),他在早朝时,因年老体衰竟死在轿内。清廷赠予他太傅称号,入祀贤良祠,谥为文正。乾隆帝还亲自到他家祭奠,看到他家居家俭朴,乾隆帝也为之叹息,对大臣说,我失去了一个得力的大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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