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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六科给事中
释义
六科给事中官名。明洪武六年(1373)置,每科员二人,共十二人,秩正七品。十年,隶承敕司。十二年,改隶通政司。二十四年,置六科都给事中后降为属官,定员四十人,各科员额不等,秩正九品。建文中升秩为从七品。永乐中六科自为一署。洪熙元年(1425),南京六科亦设员七人。后各科员额多有增减。掌侍从、规谏及稽察六部百司等。清顺治中沿置,初设汉人给事中十二人,每科二人。康熙四年(1665)改为每科设满、汉给事中员各一人。初秩从七品,雍正七年(1729)升秩正五品。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六科,而留给事中二十人,办理诸项事务。

六科给事中 

官名。明朝初年沿宋制设给事中,明太祖洪武六年(1373),始按六部分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各科设都给事中,左、右给事中各一人,给事中人数各科不一。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纠劾百官、驳正制敕之失、章奏封还之事。凡制敕宣行,大事复奏,小事署而颁之,有失则封还执奏。其衙署在午门外东、西朝房。一切奏章都要经过他们,所以权势颇重。因其负有建言进谏之责,同于御史台,故与各道监察御史合称科道;又或称台垣,台指御史,垣指给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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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5:5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