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北京市(东城区)蓟 燕国 蓟县 广阳郡 燕国 广阳郡 燕国 广阳郡 广阳国 上谷郡 广阳郡 燕国 燕郡 幽州 涿那 幽州 幽都县 幽州 蓟北县 幽都府 南京 燕京 析津府 析津县 宛平县 中都 大兴府 大兴县 大都 大都路 北平府 顺天府 北京 京师 京兆地方 北平特别市 北平市 北京市北京市(东城区) 蓟 燕国 蓟县 广阳郡 燕国 广阳郡 燕国 广阳郡 广阳国 上谷郡 广阳郡 燕国 燕郡 幽州 涿那 幽州 幽都县 幽州 蓟北县 幽都府 南京 燕京 析津府 析津县 宛平县 中都 大兴府 大兴县 大都 大都路 北平府 顺天府 北京 京师 京兆地方 北平特别市 北平市 北京市 西周 春秋、战国 秦 秦 西汉 西汉 西汉 西汉 西汉 东汉 东汉 三国魏 后赵 隋 隋 唐 唐 唐 辽 辽 辽 辽 辽 辽 辽 金 金 金 元 元 明 明 明、清 明、清 1914年 1928年 1930年 1949年 简称京。西周称蓟。春秋、战国为燕国都。秦置蓟县,治今北京城西南隅,为广阳郡治。西汉初为燕国治,元朔元年(前128年)又为广阳郡治,元狩元年(前117年)复为燕国治。元凤元年(前80年)为广阳郡治。本始元年(前73年)改广阳郡为广阳国。东汉初废广阳国入上谷郡;永元八年(96年)析置广阳郡,仍治蓟县。三国魏太和六年(232年)改广阳郡为燕国。十六国后赵改燕郡,仍治蓟县。隋开皇初废郡存幽州,大业初改幽州为涿郡。唐初改涿郡为幽州。建中二年(781年)分蓟县置幽都县,与蓟县同为幽州治。辽初改蓟县为蓟北县。会同元年(938年)升幽州为幽都府,建号南京;又称燕京,建为陪都。开泰元年(1012年)改幽都府为析津府;并改蓟北县为析津县,改幽都县为宛平县,同为析津府治。金时正式建都,称中都;并改析津府为大兴府。贞元二年(1154年)改析津县为大兴县,与宛平县同为大兴府治。元为大都,改大兴府为大都路。大兴、宛平二县并移治大都城内(即今北京市城区),为大都路治。明洪武元年(1368年)改北平府。永乐元年(1403年)改顺天府,建为北京。十九年定都于此,称京师,仍习称北京。清袭明制。民国初亦都于此,1914年并为京兆地方治。1928年设北平特别市(大兴县治迁黄村,宛平县治迁卢沟桥),1930年改北平市。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建为首都,改设北京市。本市郊区县1956年和1958年由河北省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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