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仁本》今存《司马法》篇名。主要阐释三代用兵“以仁为本”的本质特征,以及由此引出的“以礼治军”的一系列用兵原则。指出:“古者以仁为本,以义治之之谓正,正不获意则权,权出于战,不出于中人。是故杀人安人,杀之可也;攻其国爱其民,攻之可也;以战止战,虽战可也。”人们并不希望战争,迫不得已,才用战争,一切“以仁为本”,“以人为本”。杀人的目的在于“安人”,用战的目标在于“止战”;“攻其国”目的在于“爱其民”,即“吊民伐罪”。与之相应,用兵行师的基本原则就是不得扰民、害民:“战道不违时,不历民病,所以爱吾民也;不加丧,不因凶,所以爱夫其民也;冬夏不兴师,所以兼爱民也。故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爱民”,是战争行为的指导原则。并提出明礼、明仁、明信、明义、明勇、明智等“六德”,认为这是“以礼治军”的基本条例。该篇是中国上古夏、商、周时代战争行为之基本性质的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