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秦简 |
释义 | ![]() ![]() 秦简战国时代秦国和秦代所遗留下来的简牍,是秦简的实物,直到20世纪70年代才第一次被发现。在战国和秦代,竹简是主要的书写材料。1975年,我国考古工作者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代属安陆县)发掘战国末年至秦代(公元前三世纪中后期)秦墓时,在11号墓中发现了一千一百多枚竹简,在第4号墓中发现了两块木牍。11号墓主,是个担任过与司法有关的地方小官吏。墓中所出土的竹简里,有秦律的部分抄本。包括《田律》、《厩苑律》、《仓律》等多种律文中的一些条文。对秦律的问答体诠释、关于治狱的各种文书程式的汇编、南郡守发给属县的文书、秦昭王元年(前306)至秦始皇30年(前217)间国家与墓主家庭的大事年表、格言和字书的抄本,以及两种讲时日禁忌等的《日书》。这座墓是秦代(始皇三十年公元前217年或稍后)下葬的。4号墓的木牍是家信,从内容看是战国末年的。 在发掘睡虎地秦墓之前,曾于1972年在邻近的地方发掘了一座葬式和随葬物跟睡虎地秦墓很相似的墓葬——大坟头一号墓。墓中出土了一块记随葬物的木牍。发掘者定此墓为西汉墓。睡虎地秦墓发掘之后,有人认为这应是秦代墓。1979年,又在四川省青川县的一座秦墓(50号墓)里发现了两块木牍,其中一块抄有秦武王关于修更田律的诏书。 秦律制定于战国时代,秦灭亡后全部亡佚,新发现的秦律是中国现存的最古法律。秦代统治时间很短,流传下来的秦国和秦代史料,特别是社会经济方面的史料极为缺乏。因此秦律等新史料的发现,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个缺陷。通过这批珍贵史料,可以了解很多有关当时的国有经济、阶级关系、土地制度、奴隶劳动、官制、刑法,以至于一般社会生活等方面情况。 秦简的发现,对汉字发展史的研究也提供了重要史料。自古相传秦代开始用隶书,但秦隶的面貌到底如何,过去一直不清楚。现在发现的秦简,所用字体同小篆有较大区别。通过秦简,不但可以认识秦隶的真面目,还可以知道隶书实际上在战国时代,至少在战国晚期的秦国就已经初步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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