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张元忭 |
释义 | 张元忭(1538—1588)明学者。字子荩,号阳和。绍兴(今属浙江)人。先后官翰林院修撰,左春坊左谕兼翰林侍读。以心学为宗旨,认为“万事万物皆起于心”,心是绝对“至善”的本体,而普通人因蔽于污垢,需要“日新”、“洗心”,从静寂中得存心之功。主张由功夫而见本体。提出“悟修并进”,领悟本体应有修持的过程,“故得悟而修,乃为真修,因修而悟,乃为真悟”(《张阳和集》卷一)。认为悟、修不可分离,功夫和本体既为“一贯”而又不可互相替代。坚持儒学由下学而上达的传统观点,强调道德实践的重要性。批评当时学者“崇虚无而蔑礼法”(《寄冯纬川》)的流弊。有《张阳和集》。张元忭 1538—1588字子荩,号阳和,绍兴山阴(浙江绍兴)人。穆宗隆庆五年(1571)进士,历官翰林院修撰,左春坊左谕德兼翰林侍读。熹宗天启年间追谥文恭。为学初从王畿学,笃信阳明。中年之后批评王畿只识本体而讳言工夫,生平与邹元标、罗汝芳、周海门、顾宪成相友善。元忭以心学为宗旨,认为心即仁,仁即无私,无私即是生生不已的天地之心,能普万物。认为“良知”有善无恶,纯粹至善的,但除圣贤之外,一般人的心因蔽于污垢而需要“日新”、“洗心”,方能显出心之本体。强调“悟修并进”,在静悟中体验心之本体,获见良知的同时,注重在身外的日用事为,言行酬酢中进行困知勉行的渐修涵养功夫。以为王学的流弊在于“徒言良知而不言致,徒言悟而不言修。”(《明儒学案卷十五·不二斋论学书》)称颂朱熹之学的求物之功,反对轻议朱、陆短长。张氏思想,反映了王学后期的思想变化,预示着王学的分化与衰变,在理学史上有一定的意义。著有《张阳和集》、《不二斋论学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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