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震春
字朝彦,安徽合肥人。1880年入慶軍 (吴長慶部),後入北洋武備學堂,1888年畢業,赴朝鲜軍中充作教習。1895年入新建陸軍,歷任工程營隊官,北洋速成將弁學堂總辦,第三鎮第五協協統。1904年任奉天巡防營務處總辦,直隸通永鎮總兵官,署江北提督等職。1912年2月,任河南護軍使,旋任河南護軍統領。1913年二次革命時,任江南查辦使,南洋巡閱副使,第七師師長。1914年4月,任北京軍警執法處處長; 10月任將軍府震威將軍。1915年12月,封一等伯。1917年7月,參與張勳復辟,任陸軍部尚書。失敗後被捕判刑,後被特赦寓居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