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公武1887——1957字志先,江蘇吴江人,1887年(清光緒十三年) 生。早年留學日本和德國。1911年武昌起義後回國。1913年7月,當選爲參議院議員。曾任上海《時事新報》總編輯,北京《國民公報》社社長。1918年9月,《國民公報》因揭露段祺瑞政府向日本大借款一事被封,改任《晨報》主筆和北京大學教授。抗日戰争期間,在北平被日本軍拘禁。1945年抗戰勝利後,赴晉察冀解放區,先後任察哈爾省政府教育廳廳長,北岳行署民政廳廳長,華北人民政府副主席等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最高人民檢察署副檢察長兼國務院政法委員會委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政協全國委員會委員。1957年9月12日在北京病逝。終年70歲。中共中央追認爲中國共產黨黨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