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史可法的失败 |
释义 | 史可法的失败在清兵入北京,明朝覆亡后,史可法参加了朱由崧的南明政权,由于马士英、阮大铖的排斥,他未能入阁办事,只在扬州督师。他积极准备抗清,并以“恢复神京(北京)”为宗旨。因而引起清朝的特别注意。福王派去清廷议和的使臣未到北京前,多尔衮就写信劝他投降。史可法毫不动摇,回信说:“法北望陵庙,无涕可挥,身蹈大僇,罪该万死,所以不即从先帝于地下者,实为社稷之故。《传》曰:‘竭股肱之力,继之以忠贞’。法处今日,鞠躬致命,克尽臣节而已!” 顺治二年(1645)四月,多铎大举进攻扬州。可法召防河诸将入卫,谁也不来,只有刘肇基领四千兵赶到。清军五次劝降,均被史可法坚决拒绝。五月二十日,他指挥炮兵击伤清军数千人,城西北角被清军攻破,守军仍坚决抵抗,清军在城下“尸积如山”,清军踩着尸体爬上城墙,刘肇基仍英勇奋战。城破,大家簇拥着史可法,准备突出小东门,不幸碰上清军。他被俘去见多铎。多铎仍劝他投降,他回答“头可断,身不可屈。”多铎又劝:“君不见洪承畴乎?降则富贵。”史可法回答:“我岂能仿效他的所为,我的决心已定,城亡我亡。”史可法被押三天,劝降无效,终于在五月二十三日被清军杀害。当时清军在扬州杀了几十万人,家人无法辨尸,只好将他生前的袍笏,埋葬在扬州梅花岭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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