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南山集》之狱 |
释义 | 《南山集》之狱《南山集》之狱,是清朝的又一大文字狱。此案发生在康熙五十年(1711)。《南山集》的作者叫戴名世,戴是安徽桐城人,好读《左传》、《史记》,特别留心明史。晚年得到友人赵良等人的资助,买了五十亩田、一套房屋,住在故里南山冈,埋头著述,整理出一个集子:《南山集》。同乡人方孝标,在投奔贵阳府亲戚时,正逢吴三桂叛乱,逃回家后,记述了在云南、贵州的见闻。戴名世喜欢访问名士遗老,广求资料。因和方孝标结交,读到了他的《滇黔纪闻》,很感兴趣。在自己所写的《南山集》中,多采用《滇黔纪闻》中所记南明诸王的事。并主张清朝应以桂王死后第一年为定鼎之年。因而采用方孝标的纪年法,用了“永历”年号。康熙四十八年(1709),五十七岁的戴名世,考中进士,取第一,授编修康熙五十年(1711),御史赵申乔奏劾《南山集》语多悖逆。结果,戴名世,身被寸磔,族皆弃世,孤儿幼女,被发配边疆。方孝标已经死去,也被剉尸,其子方登峰,其孙方式济等,全被发配黑龙江的卜魁(今齐齐哈尔)。族人方苞,藏过刻板,被捕下狱,后因康熙惜方苞才学,才下令“免治”,但还是被编入汉军旗管制。平时跟戴名世有交往的尚书、侍郎,有三十二人被降职。全案被牵连的人,总共三百多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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