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受宪于太史、入籍于太府 |
释义 | 受宪于太史、入籍于太府战国时颁布法令的例行制度。《管子·立政篇》记载,每年正月初一,百吏在朝,国君“乃出令布宪于国。”地方官先要“受宪于太史”;等到大朝之日,地方官都得“习宪于君前”。太史要“入籍于太府,宪籍分于君前”。即是把法令的底册送入太府保管,把法令典册当着国君的面分发给地方官。地方官带回地方,向下传达。传达完毕。“然后可以行宪”,按法令执行。各种法令的颁发,都得经过太史之手;太府则是保藏重要文件、典册的府库。为此,当时把法令称“大府之宪”。 |
随便看 |
|
青年旅行网历史文化收录239286条历史文化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历史文化常识的释义详解,是旅游及文史学习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