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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受宪于太史、入籍于太府
释义

受宪于太史、入籍于太府 

战国时颁布法令的例行制度。《管子·立政篇》记载,每年正月初一,百吏在朝,国君“乃出令布宪于国。”地方官先要“受宪于太史”;等到大朝之日,地方官都得“习宪于君前”。太史要“入籍于太府,宪籍分于君前”。即是把法令的底册送入太府保管,把法令典册当着国君的面分发给地方官。地方官带回地方,向下传达。传达完毕。“然后可以行宪”,按法令执行。各种法令的颁发,都得经过太史之手;太府则是保藏重要文件、典册的府库。为此,当时把法令称“大府之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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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0 22:5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