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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刘大夏
释义 刘大夏(1436—1516)明湖广华容(今属湖南)人,字时雍,号东山。天顺进士。成化时任兵部郎中,匿永乐安南战役旧牍,阻汪直欲取老挝之谋。弘治六年(1493)以右副都御史治黄河,浚故道、筑长堤,水患得以减轻。移疾归,筑草堂东山下,读书其中,时称东山先生。十五年进兵部尚书。忠恳诚笃,孝宗尤见亲信。正德元年(1506)乞休归。刘瑾擅权,复坐以事,戍肃州。后赦归。谨诛复职,不久致仕。卒谥忠宣。著作有《东山诗集》、《宣召录》、《刘忠宣公集》等。
刘大夏(1436—1516)明诗文家。字时雍,号东山。华容(今属湖南)人。天顺八年(1464)进士,授职方郎中。弘治间治黄河,受到孝宗嘉奖。移疾归,筑东山草堂,读书其中。弘治十五年(1502)拜兵部尚书,尤见亲信。武宗立,乞归。正德三年(1508),太监刘瑾假以他事逮系诏狱,戍肃州,后赦归。刘瑾败,复官致仕。卒谥忠宣。为人廉谨平易,《明史》本传称“其被逮也,方锄菜园中,入室携数百钱,跨小驴就道”。著有《东山诗集》、《刘忠宣公集》。生平事迹见《明史》卷一八二、《国朝献征录》卷三八。

刘大夏  1436—1516

字时雍,号东山,华容(今湖南华容)人。英宗天顺八年(1464)进士,改庶吉士。成化初升为郎中。明习兵事,为尚书所倚重。弘治六年(1493)春,黄河于张秋决口,大夏升为右副都御史,治理黄河,河大治,孝宗嘉之,赐玺书褒美。召为左副都御史,历户部左侍郎。弘治十年(1497)兼左佥都御史,管理宣府兵饷,不两月储积充裕。弘治十五(1502)年拜兵部尚书。时灾异重,偕廷臣兴利除弊,甚为得力,孝宗数召决事,大夏面陈种种弊政,深得宠信,特赐玉带、麒麟服等。大夏忠诚恳笃,遇知孝宗。武宗嗣位,因裁抑镇守中官,不为武宗喜。自知其言不见用,屡乞辞官,诏加太子太保,赐敕驰驿归。因对权幸多所裁抑,为刘瑾所恶,借故逮系诏狱,谪戍肃州。刘瑾被诛,复官,辞归,教子孙力田谋食。正德十一年(1516)卒,赠太保,谥忠宣。有《东山诗集》、《刘忠宣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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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15: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