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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安徽省(合肥市)
释义

安徽省(合肥市)吴、楚等国
楚国
九江、衡山、泗水及东海等郡
庐江、九江、丹阳等郡
庐江、谯、新都等郡
汝阴、安丰、宣城等郡
庐江、同安、淮南等郡
江南、淮南及河南等道
江南东路、淮南东、淮南西二路及京西北路
河南江北行中书省
江浙行中书省
南京
江南省
江南左布政使司
安徽布政使司
安徽省
皖北、皖南行署区
安徽省

安徽省(合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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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东路、淮南东、淮南西二路及京西北路
河南江北行中书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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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左布政使司
安徽布政使司
安徽省
皖北、皖南行署区
安徽省
春秋
战国

西汉
东汉
西晋










1949年
1952年
简称皖。春秋时吴、楚等国地。战国楚地。秦九江、衡山、泗水及东海等郡地。西汉为庐江、九江、沛、汝南、丹阳五郡和六安国地。东汉为庐江、谯、新都、丹阳等郡和沛国地。西晋为汝阴、安丰、历阳、丹阳、宣城、新安等郡和谯、沛二国地。隋为庐江、同安、淮南、历阳、钟离、谯、汝阴、彭城、江都和丹阳、宣城等郡地。唐分属江南、淮南及河南等道。宋分属江南东路、淮南东、西二路及京西北路。元属河南江北及江浙二行中书省。明直隶南京。清顺治二年(1645年)为江南省,十八年为江南左布政使司。康熙六年(1667年)为安徽布政使司,即安徽省,寄治江宁府(今江苏省南京市)。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迁治安庆府(今安庆市)。1949年分设皖北、皖南二行署区。1952年二行署合并,仍为安徽省,省会合肥市。
❶ 皖北行署区—1949年由安徽省分置,行署驻合肥市。1952年与皖南行署区合并为安徽省。

❷ 皖南行署区—1949年由安徽省分置,行署驻芜湖市。1952年与皖北行署区合并为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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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16: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