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吴、楚等国 楚国 九江、衡山、泗水及东海等郡 庐江、九江、丹阳等郡 庐江、谯、新都等郡 汝阴、安丰、宣城等郡 庐江、同安、淮南等郡 江南、淮南及河南等道 江南东路、淮南东、淮南西二路及京西北路 河南江北行中书省 江浙行中书省 南京 江南省 江南左布政使司 安徽布政使司 安徽省 皖北、皖南行署区 安徽省安徽省(合肥市) 吴、楚等国 楚国 九江、衡山、泗水及东海等郡 庐江、九江、丹阳等郡 庐江、谯、新都等郡 汝阴、安丰、宣城等郡 庐江、同安、淮南等郡 江南、淮南及河南等道 江南东路、淮南东、淮南西二路及京西北路 河南江北行中书省 江浙行中书省 南京 江南省 江南左布政使司 安徽布政使司 安徽省 皖北、皖南行署区 安徽省 春秋 战国 秦 西汉 东汉 西晋 隋 唐 宋 元 元 明 清 清 清 清 1949年 1952年 简称皖。春秋时吴、楚等国地。战国楚地。秦九江、衡山、泗水及东海等郡地。西汉为庐江、九江、沛、汝南、丹阳五郡和六安国地。东汉为庐江、谯、新都、丹阳等郡和沛国地。西晋为汝阴、安丰、历阳、丹阳、宣城、新安等郡和谯、沛二国地。隋为庐江、同安、淮南、历阳、钟离、谯、汝阴、彭城、江都和丹阳、宣城等郡地。唐分属江南、淮南及河南等道。宋分属江南东路、淮南东、西二路及京西北路。元属河南江北及江浙二行中书省。明直隶南京。清顺治二年(1645年)为江南省,十八年为江南左布政使司。康熙六年(1667年)为安徽布政使司,即安徽省,寄治江宁府(今江苏省南京市)。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迁治安庆府(今安庆市)。1949年分设皖北、皖南二行署区。1952年二行署合并,仍为安徽省,省会合肥市。 ❶ 皖北行署区—1949年由安徽省分置,行署驻合肥市。1952年与皖南行署区合并为安徽省。
❷ 皖南行署区—1949年由安徽省分置,行署驻芜湖市。1952年与皖北行署区合并为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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