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弼時1904——1950原名二南,學名培國,筆名弼時、 時等, 湖南湘陰 (今汨羅縣)人,1904年 (清光緒三十年) 生。5歲隨父親課讀。7歲入明德小學。9歲考入賢序學校。12歲赴長沙,考入湖南第一師範附屬高等小學,1917年畢業,入長沙明德學校。1918年考入長沙長郡中學。1920年加入俄羅斯研究會; 同年8月,入上海外語學校學俄文。此外,還參加上海工讀互助團、上海馬克思研究會活動; 同年加入上海社會主義青年團。1921年赴蘇聯,入莫斯科東方勞動者大學學習。1922年初,轉入中國共產黨。1924年秋回國,任上海大學俄文教授。1925年1月,任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中央委員。1926年任團中央代理書記。1927年4月,當選爲中共第五届中央委員。中共八·七會議以後,被選爲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1928年6月,中共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爲中央委員; 10月在南陵被捕入獄。1929年3月獲釋,任中共江蘇省委常務委員; 11月在上海再度被捕; 年底出獄,任中共中央長江局委員兼武漢市委書記和湖北省委書記。1930年底,調回上海,參加中共六届四中全會,被選爲中央政治局委員。1931年4月,與王稼祥等作爲中央代表赴中央蘇區、任蘇區中央局委員兼組織部部長。1933年5月,任中共湘贛邊區省委書記。1934年7月,任紅六軍團軍政委員會主席; 10月兼紅二軍團政治委員,長征進入湘西後,建立湘鄂川黔革命根據地; 11月在大庸縣成立中共湘鄂川黔委員會,任委員會書記和軍區政委。1936年10月,紅一、二、四方面軍會師後,成立紅軍前敵總指揮部,任前敵總指揮部政委。抗日戰争爆發後,任國民革命軍第八路軍政治部主任。1938年2月回延安。不久,被派赴莫斯科,任中國共產黨駐共產國際代表團團長。1940年3月回延安,在中共中央書記處工作; 8月任中共中央秘書長。1945年4月,任中共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秘書長。在中共第七届一中全會上,被選爲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1947年3月,中共中央撤離延安後,與毛澤東、周恩來、陸定一等組成前敵委員會,繼續留在陝北,旋前委機關組成中央縱隊 (稱三支隊) ,被指定爲支隊司令。1948年3月,離開陝北後,與周恩來率領中央機關大隊赴西柏坡。其間,除擔負中共中央日常工作外,還接受中共中央委托,指導中央青委辦中央團校和《中國青年》半月刊。1949年3月隨中共中央移駐北京,被推爲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名譽主席領導召開全國婦女代表大會和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會後赴莫斯科治病。1950年4月回國; 7月參加中共第七届三中全會; 同年10月27日病逝。年46歲。著有 《社會主義青年團是什麽》、《列寧與十月革命》、《上海“五卅”慘案及中國青年的責任》、《聯合戰綫問題》、《關於湖南秋收暴動向中共中央的報告 (一)(二) 》 、《土地改革中的幾個問題》、《給毛主席及書記處各同志的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