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黄遵宪 |
释义 | 黄遵宪(1848—1905)清广东嘉应(今梅州市)人,字公度,别号人境庐主人。举人出身。光绪三年(1877)任驻日本使馆参赞,悉心研究明治维新,着手撰写《日本国志》,称中国必当法英、日之宪政,自是“以立宪为归宿”。八年任驻美国旧金山总领事,保护华侨和华工的正当权益。十五年任驻英使馆二等参赞。十七年任新加坡总领事,倡立图南社,反对清政府对归侨的歧视政策,经他力争,清政府始颁布几条保护归侨的规定。二十年任江宁洋务局总办。次年《马关条约》签定后,关心反抗日本侵略的台湾同胞,并在上海参加强学会。二十二年在上海出资参与创办《时务报》,以救亡图存为己任。二十三年任湖南长宝盐法道、署理湖南按察使,协助巡抚陈宝箴推行新政,尝禁女子缠足;仿西方巡警制设保卫局;延梁启超主持时务学堂,积极参加南学会活动;倡议设学校,筹水利,兴商业,劝工业。次年被任命为出使日本大臣,因病未能就道。戊戌政变时,在上海被扣留于洋务局,后被释回乡闲居。诗作甚富,多反映近代中国的重大历史事件,被称为“诗史”。著作有《日本国志》、《人境庐诗草》、《日本杂事诗》等。 黄遵宪(1848—1905)近代思想家、诗人、外交家。字公度,别号人境庐主人。广东嘉应(今梅州)人。光绪举人。历任驻日、英参赞及旧金山、新加坡总领事。加入强学会,号召创办《时务报》,并入湖南推动变法。其《日本国志》、《日本杂事诗》,首先较系统地向中国人介绍了日本明治维新取得的成就,提出了中国取法日本,变法图强的思想。对戊戌时期的康有为、梁启超等有直接影响。戊戌变法失败后,革职归乡。认为“宋人之义理,汉人之考据,均非孔门之学”,孔子参赞天地之说,“兼三才而一之,真乃立人道之极”,远高于佛教、基督教,但不赞同以孔子为宗教教主,“孔子为人极,为师表,而非教主”(光绪二十八年四月《致梁启超书》)。鼓吹“诗界革命”,被推崇为“诗界革命”的典范。在美学上,注重文艺的移情和社会作用,认为“诗以言志为体,以感人为用。孔子所谓‘兴于诗’伯牙所谓移情,即吸力之说也”(光绪三十一年正月十八日《致梁启超书》)。强调文艺的创新,力主扫除“一切陈陈相因之语”,写出“古人未有之物,未辟之境”(黄遵楷《人境庐诗草跋》),认为作品要通过艺术的移情开启民智,首先要重“神采”(必以透明为佳),讲“趣味”(必以曲折为佳);其次要求通俗,“用今人所见之理,所用之器,所遭之时势,一寓之于诗”(黄遵楷《先兄公度先生事实述略》),“以民间流行最俗最不经之语入诗”(《与梁启超信》)。有时过分强调艺术移情的社会作用,认为它有“左右世界之力”(《与邱菽园书》)。主要著作有《日本国志》、《日本杂事诗》、《人境庐诗草》等。有《黄遵宪全集》。 黄遵宪(1848—1905)近代文学家、外交家。字公度,号法时尚任斋主人、水苍雁红馆主人。广东嘉应州(今梅县)人。光绪二年(1876)举人。历任驻日使馆参赞、美国旧金山总领事、英使馆参赞、新加坡总领事。二十年归国后,办理东南五省积存教案。二十三年在上海加入强学会,入京,被命出使英国,改德国,受阻未行。改官湖南长宝盐法道,署湖南按察使,佐巡抚陈宝箴举办新政。二十四年奉命使日本,道经上海,值政变起,罢归。晚年思想倾向革命。邃于旧学,久官海外,熟悉国际形势,能接受新事物。在美国,力与美政府排斥虐待华工事作斗争。自美归后,撰《日本国志》,图借鉴日本维新经验以改良清政。其于诗,早年即有“别创诗界”之论,自“譬之西半球新国”,为“独立风雪中清教徒之一人”(《与丘炜萲书》)。主张“我手写我口”,要求表现“古人未有之物,未辟之境”。写下不少反映重大国事之诗,爱国思想强烈,又有不少反映外国新事物以及个人身世悲愤伊郁之作。歌行纵横跌宕,气势流畅,语言较通俗,较大地起了改革诗风的作用,但也存在多用典故的旧习。梁启超称“其诗阳开阴阖,千变万化,不可端倪,于古人外独开境界”(《墓志铭》),又称其诗“元气淋漓,卓然为大家”(《清代学术概论》)。其他新派诗人如康有为、丘逢甲,旧派诗人如陈三立、郑孝胥、俞明震等俱加推崇。亦工散文,论学论政论诗文,批旧阐新,具有远见卓识。著有《人境庐诗草》、《日本杂事诗》,别有后人所编《人境庐集外诗辑》。生平事迹见《清史稿》卷四六四、梁启超《嘉应黄先生墓志铭》、钱仲联《黄公度先生年谱》。 黄遵宪 1843—1905清末维新派官员,学者,诗人。字公度,别号人境庐主人。广东嘉应州(今梅县)人。光绪二年(1876)举入。旋捐道员。1875年任驻日公使参赞,悉心研究日本强国之路,并着手撰写《日本国志》。1882年调任驻美国旧金山总领事,当时美国排华风潮正炽,若干华侨被捕。他亲自探监,并据理力争,迫使美方释放在押人员。1885年回国后,继续编写《日本国志》,1887年书成,计四十卷,五十万言。内容主要介绍明治维新以来日本社会、经济、政治、军事、文化迅速发展的经历,并针对当时中国的现状,提出兴工商、固国防,实现君主立宪及学习西方的主张,成为国人了解日本和维新志士推动变法的重要读物。1889年任驻英使馆二等参赞。1891年任驻英属新加坡总领事。1894年回国,在此期间,曾敦促清廷颁布保护华侨及允许华侨归国的法令。同年冬,调江宁洋务总局任总办。反对签订《马关条约》,曾与日本驻沪领事珍田舍己谈判苏州开埠事宜。1895年参加上海“强学会”,与康有为结为莫逆。次年,捐款协助汪康年创办《时务报》,宣传变法。1897年,经翁同龢推荐出任长宝盐法道署湖南按察使,一度担任长沙时务学堂总理。次年,参与创办“南学会”和《湘报》。常著文和讲演,宣传启迪民智。倡君权民权并重和地方自治,并布告禁止女子缠足。戊戍政变后,以参加新政被罢官,回里闲居,遂不复出。但仍不能忘怀于国家危亡,其《感事》诗中有句云:“忍言赤县神州祸,更觉黄人捧日难。”一生诗作甚丰,曾尝试口语入诗,提出“我手写吾口”的主张,反对拟古,为“五四”新诗运动之先驱。诗集有《入境庐诗草》、《日本杂事诗》,著有《日本国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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