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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越诉
释义 越诉法律名词。指越级申诉。自汉至清皆禁止越诉。《唐律疏议·斗讼》规定,越诉及受理越诉者,各笞四十。邀皇帝车驾于仪仗外俯伏及挝登闻鼓以申诉冤枉者不在禁限。《元史·刑法志》规定,告人罪者,自下而上,不得越诉;但陈诉官吏受贿不法,径赴宪司者,不以越诉论。《明律·刑律》诉讼门越诉条规定,凡军民词讼,皆须自下而上陈告,若越本管官司,辄赴上司称诉者,笞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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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0:1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