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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蜀国和夷政策
释义

蜀国和夷政策 

在蜀国统治时期,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这与诸葛亮坚持对少数民族实行“和”与“抚”的方针有关。当时,南中(云南、贵州和四川南部)地区的西南夷,同汉族长期交错居住,在文化和经济上有密切联系。蜀国建立后,以马超为凉州牧,负责安抚氐、羌的工作。在南中地区,设置降都督进行管辖。

建兴元年(223),益州郡豪强雍闿乘刘备死去,举兵反蜀,某些夷族统治者(如夷王高定)也乘机变乱。黄武四年(225),诸葛亮率军南征,当时,雍闿已被高定的部曲所杀。诸葛亮先攻杀高定,接着渡沪水俘虏作乱的孟获。孟获在当地夷汉群众中有很高威信。诸葛亮采用攻心战术,对孟获七擒七纵,第八次还要放他出去,允许他再战。孟获最后心服:“公,天威也,南人不复反矣!”

诸葛亮平定南中以后,改益州郡为建宁郡,分建宁、越巂郡为云南郡,又分建宁、牂牁郡为兴古郡,用当地的汉族豪强和夷族首领进行统治。在掠夺南中地区人力物力的同时,对当地的开发和各族人民的融合做了一些有益的事情,如提倡先进的文化、改进落后的生产技术等。夷汉关系得到改善,蜀国内部也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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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5:3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