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耐 |
释义 | 耐刑名。通耏,即剃去鬓,而留发。亦称“完”。《说文》段玉裁注:“不剃其发,仅去须鬓曰耐,亦曰完。谓之完者,言完其发也。”《汉书·高帝纪》颜师古注引应劭曰:“轻罪不至于髡,完其耏鬓,故曰耏。古耏字从彡,发肤之意也。”耐刑由来已久,《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规定:“分甲以为二甲蒐者,耐。”又《法律答问》:“上造甲盗一羊,狱未断,诬人曰盗一猪,论何也?当完城旦。”汉代沿用,常作为附加刑,如完为城旦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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