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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第五琦
释义 第五琦(712—782)唐京兆长安(今陕西西安)人,字禹珪。少为吏,以富国强兵术自任。初事韦坚,坚败,任须江丞、北海郡录事参军。安禄山反,至蜀中奏事,自请征调江淮财赋,以济军需。玄宗命勾当江淮租庸使。肃宗加为河南等五道支度使。立榷盐法,禁止私贩,盐户均隶盐铁使,免其杂徭,军需财政有所改善。迁户部侍郎,专判度支。乾元二年(759),以本官加同平章事,先后铸造以一当十“乾元重宝”钱、以一当五十“重轮乾元”钱,民争盗铸钱,米价腾贵,斗至七千,饥殍相望,因贬忠州长史。代宗时,改京兆尹、户部侍郎,专判度支,前后领财赋十余年。后坐与鱼朝恩交通罪,出为饶、湖州刺史。入为东都留司。

第五琦  729—799

字禹圭,京兆长安(今陕西西安)人。少即能言富民强国之术,累授须江丞。安禄山反,贺兰进明奏荐琦为录事参军。禄山陷河间,进明未战,玄宗怒,曰,不急速进兵则斩,进明惧,琦劝进明以财募勇士,乘禄山不意攻之,收复禄山所陷之地。肃宗驻彭原,进明遣琦奏事,琦奏曰,当今之急在强兵,强兵之策在赋税,赋税所出以江淮为最,若假臣一职,则江淮赋税可源源不断运用于军饷。肃宗悦,拜琦监察御史,转诸道盐铁铸钱使等,迁户部侍郎制度支河南等道,乾元二年(759)进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琦任财官时,改盐法为官卖,禁止私人贩盐,致使盐价逐日上涨。乾元元年(758)请铸“乾元重宝”钱,以一当士。乾元二年请铸“重轮乾元”钱,以一当五十,致使物价飞涨,饥馑相望,民怨沸腾。诏贬忠州长史。宝应初拜太子宾客,后累迁户部侍郎兼京兆尹。卒赠大子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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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20:3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