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武德律 |
释义 | 武德律唐高祖时制定的刑律。武德元年(618)高祖即位后,令刘文静等对隋《开皇律》稍加增删,又废除隋炀帝所行烦峻之法,并颁布五十三条格以约法缓刑。后又令大臣裴寂、萧瑀等定律,以《开皇律》为准,篇目、条数依旧,唯流刑三等各加一千里(隋为一千里、一千五百里、二千里),居作(劳役)皆减为一年(隋为二年、二年半、三年),又除隋律之苛细者五十三条。七年,颁行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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