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崔与之 |
释义 | 崔与之(1158—1239)南宋广州增城(今属广东)人,字正子。绍熙进士。为官有治绩,特授广西提点刑狱。嘉定中,权发遣扬州事、主管淮东安抚司事,疏浚扬州城濠,并凭借滁县险要形势,创立五寨,组织忠义民兵抗金,金人来犯,民得依山自固。后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整饬边防,安抚将士,金人不敢犯。端平初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端平二年(1235)除参知政事,三年除右丞相兼枢密使。嘉熙三年(1239)致仕。著有《崔清献公集》。 崔与之(1158—1239)宋文学家。字正子。广州增城(今属广东)人。光宗绍熙四年(1193)进士。授浔州司法参军,累官秘书监,权工部侍郎,出知成都府,进本路安抚使;又为广东路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拜参知政事,右丞相,皆力辞。以观文殿大学士致仕。封南海郡开国公。谥清献。文存五十余篇。诗词共存三十余首,诗如《扬州官满辞后土题玉立亭》、《送时漕大卿淮西检法》,词如《水调歌头·题剑阁》等,格调高昂,文辞隽拔。有《崔清献公集》五卷传世。生平事迹见宋李昴英《文溪存稿》卷二〇《祭崔清献公文》、卷一一《崔清献公行状》、《宋史》卷四〇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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