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昼夜漏刻 |
释义 | 昼夜漏刻计时学名词。昼漏刻和夜漏刻的合称,古代分一昼夜为一百刻。以日入后三刻(后改二刻半),为昏,以日出前三刻(后改二刻半),为旦,从昏到旦为夜漏刻;从旦到昏为昼漏刻。冬至昼漏四十刻,夜漏六十刻;夏至昼漏六十刻,夜漏四十刻。春、秋分昼夜各五十刻。由于冬、夏至时间相隔一百八十二至一百八十三日,而昼夜漏刻相差二十刻,因此在东汉以前规定从冬(夏)至日起,每隔九日昼漏增(减)一刻。事实上每日昼长的变化并不相等,误差可达到二、三刻。东汉以后,由于漏刻测量逐步精确,自永元十四年(102)起,按太阳去极度,每隔二度四分时,漏刻增减一刻。自《后汉四分历》以后,各个历法中都根据自己的测算,将二十四节气日的昼夜漏刻或相应的其他数据列表绘出。与昼夜百刻平行的,还有一昼夜分为十二时辰制度,每辰等于![]() |
随便看 |
|
青年旅行网历史文化收录239286条历史文化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历史文化常识的释义详解,是旅游及文史学习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