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红丸案 |
释义 | 红丸案明末“三案”之一。泰昌元年(公元1620年)光宗朱常洛即位后患痢疾,内医崔文升进泻药,病情加剧,鸿胪寺丞李可灼进红丸两粒,光宗服药死。时人多疑是郑贵妃指使下毒,遂引起争论。东林党人高攀龙、杨涟等要求追究,并攻击内阁首辅方从哲交结外戚郑国泰,事前未能止进红丸,事后又加庇护。吏部尚书张问达等上疏为方从哲辩解。结果崔文升发遣南京,李可灼遣戍。魏忠贤专政时,免李可灼戍,复以崔文升督漕运。 红丸案明代宫廷斗争中的“三案”之一。神宗朱翊钧死,其子光宗朱常洛即帝位,不久,患痢疾。中官崔文升下泻药,病情转剧。鸿胪寺官李可灼进药称仙丹。时光宗召阁臣方从哲、韩𤆓等入宫顾命,闻李可灼有仙药可进,即传入诊视。李可灼先进一丸,光宗服后,稍觉舒畅,诸臣退,又命进一丸。天未明,光宗死。于是朝臣间议论纷纭。崔文升发遣南京,李可灼遣戍。后魏忠贤阉党得势,在熹宗天启五年(1625年)免李可灼戍,命崔文升督漕运。此案一时成为派系斗争的内容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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