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小取 |
释义 | 《小取》《墨子》篇名。后期墨家所著,成书于战国中后期。“明‘辩说’之术,以‘辩经’之要旨,组成说辩之论文,所重在‘术’;其所取者小,故曰《小取》。”(伍非百《中国古名家言》)全面阐述了墨辩逻辑的基本内容,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墨辩逻辑体系。分析了逻辑思维的六种作用,“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把“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作为逻辑科学的认识论基础。将逻辑思维的基本形式概括为“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三种。并提出了“以类取,以类予”的推论原则,和“有诸己不非诸人,无诸己不求诸人”的论辩道德要求。归纳分析了或、假、效、辟、侔、援、推等七种论式。并对辟、侔、援、推这四种推理过程中常见的谬误作了详细考察。认为由于“物有所同而不率遂同”的缘故,辟、侔、援、推这四种论式在具体的使用过程中常有“行而异,转而危,远而失,流而离本”的情况发生,以致谬误。因此,对这些论式“不可不审”、“不可常用”。尤其对于“言多方,殊类,异故”,更“不可偏观”。并用“侔”等形式,对“言多方,殊类,异故”进一步作了“是而然”、“是而不然”、“不是而然”、“一周而一不周”、“一是而一非”等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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