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嫪毐与吕不韦的覆灭 |
释义 | 嫪毐与吕不韦的覆灭在秦始皇未统一中国之前,秦国有两大势力,一是相国吕不韦,他拥有宾客三千,家僮万人。一是宦官嫪毐,此人有客宾一千多,家僮几千名,而且与太后的关系极不正当,据说太后所生之二子就是与他私通的结果。太后把嫪毐封为长信侯,并把河西、太原两郡作为其封地。很明显,这是想在秦始皇亲理政务前,先占好地盘,以便维持和扩张其势力。这事情发生在公元前二三九年,此时的秦始皇已二十一岁。在这一年,吕不韦也把《吕氏春秋》公布于咸阳的市门上,并悬赏说:‘能增损一字者予千金。”(《史记·吕不韦列传》)这很可能是吕不韦想在秦始皇亲自执政前,使自己的学说定于一尊,从而维持原有的地位和权势。与此同时,吕不韦与嫪毐也开始勾心斗角,争夺权势,以致秦国内部从执法之臣到驾车的小吏都在说:“与嫪氏乎?与吕氏乎。”(《战国策·魏策》)这两大势力已发展到使秦国陷入分裂的地步。公元前二三八前,秦始皇已二十二岁。他从咸阳去雍(秦国的旧都、宗庙所在地)举行加冠礼。嫪毐在雍发动武装叛乱,被秦始皇调来的军队平定,嫪毐失败后,被夷灭三族。转年,秦始皇又免除了吕不韦的职务,命他离开咸阳到自己的食邑去。因为六国的使者和吕不韦的门客暗中仍与吕不韦往来,秦始皇担心他会闹事,所以又命令他迁居蜀郡。吕不韦知道秦王不会轻易放过自己,随后就服毒自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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