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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释义 ①册命,锡命。《颂鼎铭》:“尹氏授王命书,王呼史虢生册命颂。”《周易·师》:“王三锡命。”②任命,委命。《左传·僖公三十三年》:“襄公以三命命先且居将中军。”③官秩称谓。历代官秩品级一般称“品”。西魏、北周改“品”为“命”,亦分九等。
原指天命。《诗·周颂》:“昊天有成命。”一般指必然性、命运、命定。孔子主张“知命”,认为“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论语·尧曰》)。孔子说的“命”意谓人力所无可奈何者。如说“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论语·宪问》)孟子主张“立命”、“正命”。“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致者,命也。”(《孟子·万章上》)“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尽其道而死者,正命也”(《孟子·尽心上》)。认为命运非人力所致,唯顺受其自然。荀子讲命不同于孔子、孟子,主张制天命。“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荀子·天论》)墨子主张“非命”,认为“命之为暴人之道”,“执有命者不仁”(《墨子·非命上》),反对听任命运而无所作为。东汉王充否定天有意志,但从元气自然论出发认为:“有生死寿夭之命,亦有贵贱贫富之命。”(《论衡·命禄》)以为寿夭贫富都由气禀命定,显然有宿命论倾向。南北朝时刘峻作《辨命论》,发挥了王充的思想,认为:“命也者,自天之命也。定于冥兆。终然不变,鬼神莫能预,圣哲不能谋。”(《梁书·刘峻传》)北宋程颢讲命,但强调:“儒者只合言人事,不合言有数,直到不得已处,然后归之于命可也。”(《外书》卷五)明清之际王夫之提出“造命”。“唯能造命者,而后可以俟命;能受命者,而后可以造命。”“惟循理以畏天,则命在己矣”(《读通鉴论》卷二十四)。认为只要认识和遵循事物的必然性,人就可以主宰命。道家比儒家更多讲命。儒家虽讲命,但不废人事,道家则不谈人事,专言天命。庄子主张安命,“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庄子·人间世》)。提倡“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庄子·秋水》)。完全否定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另外,先秦各家对命还有不同的解释。《鹖冠子·环流》:“命者,自然者也。”把命看做是事物变化的自然过程。《大戴礼记·本命》:“分于道谓之命。”认为命是从道所得的具体事物的必然性。
墨家逻辑用语。指命名。即给事物对象取一名称。为“谓”的三种运用情况之一。《墨子·经说上》:“谓狗‘犬’,命也。”用“犬”称狗,这就是“命”。《荀子·正名》认为:“喻然后命,命不喻然后期”,当人们对某事物不明白,也说不出来时,就要用名去称呼它。有了名,还不明白,就要下个判断,用一句话去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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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12:2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