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阿姆斯特丹 |
释义 | 阿姆斯特丹Amsterdam都城名。 中国清朝(近代)史籍译称安赐德潭、阿姆士庄、安特丹、安特坦、阿木思德丹、亚摩斯得尔登、安摩斯得阿丹摩、阿姆士得敦、阿模士庄、阿木司待尔达木、阿母斯达木等。在今荷兰须德海西南岸,阿姆斯特尔河口。其名意为阿姆斯特尔河上的水坝。公元13世纪时为一渔村。1296年建市。14~15世纪因开展东方贸易而繁盛。17世纪中叶成为欧洲重要城市和港口。 1787年被波斯人占领,1795年被法国解放。1806年起为荷兰王国首都。城内雷伊克斯博物馆以收藏17世纪荷兰艺术品闻名,有展室250间, 展品达100万件。此外,尚有荷兰王宫和15世纪哥特式大教堂等古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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