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連震東 |
释义 | 連震東1904——1986字定一,臺灣臺南人。1904年(清光緒三十年) 生。1013年入臺南第二公學校,1919年畢業後東渡日本,入東京慶應大學普通部 (中學)。1923年入該大學經濟學部(系) 預科,1926年升入本科,1929年畢業,後回臺灣從事新聞工作。1930年5月,任《紹和新報社》記者。1932年6月,赴西安聘爲國民政府西京籌備委員會專門委員,後任西京市政建設委員會科長;9月加入中國國民黨。1942年任軍事委員會戰時工作幹部訓練團少將政治教官。1944年夏,聘爲軍委會國際問題研究所第一组主任; 同年冬,入中國國民黨中央訓練團幹部訓練班受訓。1945年11月去臺灣,任臺北接管委員會主任委員,並任仁濟院董事長。1946年1月,任臺北縣縣長兼建設局局長,後任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參事,臺灣省參議會成立後,任秘書長; 同年11月,當選爲制憲國民大會代表。1947年任國民黨臺灣省黨部執行委員兼總務處處長,當選爲行憲國民大會代表。1949年兼行“東南軍政長官公署”土地處處長。1950年夏,任國民黨中央改造委員會委員,兼《中華日報》社社長,嗣改任董事長。1952年秋,被選爲國民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派爲國民黨中央黨部第五組主任。1953年4月,任臺灣省政府委員兼建設廳廳長。翌年6月,調臺灣省民政廳廳長。1963年11月,當選爲國民黨第九届中央委員; 12月任“行政院政務委員會”委員兼“内政部”部長。1967年11月,國民黨第九届五中全會選爲中央常務委員; 同年任“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會議國家建設計劃委員會委員”兼政治組召集人,未幾改任爲該會“國家建設研究委員會”委員兼政治組主任。1969年4月,國民黨十中全會後,改任中央評議委員。1973年8月,任“故宫博物院管理委員會”常務委員,1976年11月,國民黨十一中全會後,聘爲中央評議委員會主席團成員。1976年任“總統府”國策顧問。1980年3月,任“總統府”資政。1983年6月,任“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1986年12月1日逝世。終年82歲。著有《震東八十自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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