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程颢、程颐 |
释义 | 程颢、程颐程颢(1032—1085)程颐(1033—1107)是兄弟,河南洛阳人。曾从师于周敦颐,是北宋唯心主义理学的奠基人,世称“二程”。后学称程颢为明道先生,称程颐为伊川先生。颢在神宗时任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在洛阳讲学十余年,弟子喻其为“如坐春风”;颐官至崇政殿说书,在洛阳讲学达三十余年。其学派又称为“洛学”。他们都反对王安石新政。二程哲学观点基本一致。提出“天者理也”,认为“天下之物皆能穷,只是一理”,“一物之理,即万物之理”。二程所谓的理,不同于客观事物的规律,因为事物的规律是不能产生万物的,二程的理既能生物,又能统辖万物。这样的“理”作为哲学的最高范畴,只能是客观唯心主义的绝对观念。他们还认为封建的三纲五常是不可违逆的“天下之定理”。程颐说:“视听言动,非理不为,即是礼。礼即是理也。不是天理,便是私欲。”“无人欲,即皆天理。”主张“去人欲,存天理”,为名教纲常辩护。认为寡妇再嫁是大逆不道,提出“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遗书》卷二十二下)的谬论。他们的学说后由朱熹继承发展,称作程朱学派。为宋以后历代封建统治者所推崇,成为封建社会的正统哲学。他们的著作有《二程全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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