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革命根据地初创时期,毛泽东等为中国工农红军规定的纪律。1928年春,毛泽东等为红军规定了三项纪律:行动听指挥;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打土豪要归公。是年夏,毛泽东等又向红军提出了六项注意:上门板;捆铺草;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1929年以后,毛泽东等又将三大纪律中的“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改为“不拿群众一针一线”; “打土豪要归公”改为“筹款要归公”,后来又改为“一切缴获要归公”。对于六项注意,则增加了“洗澡避女人”和“不搜俘虏腰包”两项内容,从而成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这些纪律,对于红军建设和团结人民起了重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