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汉高祖 |
释义 | 汉高祖前256—前195汉高祖 即刘邦。秦末农民起义领袖、西汉建立者。前202—前195年在位。姓刘,字季,名邦。沛县丰邑(今江苏丰县)中阳里人。秦时为泗水(今江苏沛县东)亭长。秦二世元年(前209年), 在萧何、曹参等支持下于沛起兵响应陈胜起义,拥众二、三千人,称沛公。后属项梁为将,多次率部与秦军交战。秦二世二年(前208年)受楚怀王熊心之命,率军西攻关中。沿途用郦食其、张良之计,取陈留,克宛城,破峣关,战蓝田,于汉元年(前206年)十月至壩上,接受秦王子婴的投降,推翻了秦朝统治。继宣布“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并声明废除秦苛法,深得民心。后项羽破关而入,怒其把关相拒,欲与决战,他因实力不敌,至鸿门卑辞言好,宴饮时几遭杀害,赖项伯、张良、樊哙之助,方得脱险。同年二月,被项羽封为汉王,据巴、蜀、汉中,都南郑。八月,听取韩信“决策东向,争权天下”的建议,发动同项羽争夺政权的楚汉战争。战争初期屡失利,汉二年四月惨败彭城;后退守荥阳、成皋一线,又几次折兵损将,只身逃亡。但由于有关中作根据地,得以不断补充兵员粮草,特别是采纳了张良的说降英布、联合彭越、笼络韩信的建议,运用分封之计先后将其团结在自己一边,使汉军逐渐由弱化强。经三年相持,取得了荥阳、成皋之役的胜利。后又发兵追击东返彭城的项羽,在垓下围歼楚军十余万众,迫项羽自杀于乌江之滨。前202年即皇帝位,建立西汉。在位期间,继承秦制,以陆贾“文武并用”的主张作为立国方针,先后发兵击灭韩信等异姓诸侯王;迁都长安;迁六国旧贵族至关中,以加强控制;制定《汉律》九章和朝官礼仪;定军法、历法和度量衡;复员士卒,释放奴婢,招抚流亡,减轻赋税,重农抑商;对匈奴和南越分采“和亲”与安抚政策。这些措施,对稳定国内政局,恢复和发展社会经济,起了重大作用。但亦曾错误地吸取秦亡的教训,大封同姓诸侯王,造成藩国势力的坐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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