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李伯釗 |
释义 | 李伯釗1911——1985筆名伯釗、戈麗,俄文名孟各拉,女,四川重慶人,1911年 (清宣統三年) 生。1924年,入四川省立第二女子師範學校。1925年初,加入共產主義青年團; 冬,任職上海浦東共青團地委,並兼平民夜校教員。後入莫斯科中山大學學習,畢業後任翻譯。1929年與楊尚昆結婚。1930年離蘇返國。抵滬後,任煙草工廠女工。1931年夏,任閩西紅軍政治部宣傳科科長; 秋,前往江西瑞金,任紅軍學校政治教員,並由共青團員轉爲中國共產黨黨員。12月任中央蘇維埃政府《紅色中華報》編輯兼校對,並組織藍衫團演劇隊。1933年任中央蘇維埃政府教育部藝術局局長。1934年5月,藍衫團演劇隊易名爲高爾基戲劇學校,任教務主任,旋升校長,編有話劇《擴大紅軍》及關於十月革命之歌舞活報劇等; 10月參加長征。1935年1月,任紅軍總政治部屬下宣傳部幹事。1936年任工農劇社社長。1938年返延安,任魯迅藝術學院黨組委員兼編審委員會主任。1939年2月,中華全國文藝界抗敵協會延安分會機關刊物《文藝戰綫》月刊創刊,任編委。同年任中共中央北方局宣傳科長兼晉東南魯迅藝術學校校長。1940年3月,出版《歌劇集》,同年返延安,任魯迅藝術學院副秘書長,中共中央文委地方文化科科長。1942年入中共中央黨校學習後,留校任文藝工作研究室主任。1948年在石家莊任中共中央華北局文委委員、華北文聯副主任、華北人民文工團團長。1949年1月,任北平市文化局局長; 3月任中華全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籌備委員,7月任出席文代會平津第一團團長兼團委,率團至北平出席會議,任大會主席團、常務主席團成員,劇音演出委員會副主任,會後任第一届文聯全國委員會委員、常務委員會委員,第一届中華全國戲劇工作者協會全國委員會委員、常務委員會委員兼劇運部主任,中華全國舞蹈工作者協會全國委員會委員、常務委員會委員。1954年8月,任第一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同年任中央戲劇學院副院長兼黨委書記。還歷任北京人民藝術劇院院長兼黨總支書記。北京市委文委書記、北京市教育局副局長、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執行委員,北京市文聯副主席等職務。1958年9月,任第二届人大代表。1980年10月,任出席第四届文代會; 11月當選爲劇協理事、副主席。1983年5月,任第六届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常務委員會委員。1985年4月17日病逝。終年74歲。著有: 話劇《金花》、《硫磺廠》、《活菩薩》等; 秧歌劇《送女襖》、歌劇《赤衛隊之歌》、《紅軍不怕遠征難》。 |
随便看 |
|
青年旅行网历史文化收录239286条历史文化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历史文化常识的释义详解,是旅游及文史学习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