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张廷骧 |
释义 | 张廷骧(1842—约1916)清末民初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字翰伯,号继龛老人。沈钧儒岳父。清贡生。曾任中书科中书。光绪二十年(1894 年)曾在台湾恒春得红珊瑚石,因痛感台湾割让于日本,作《恒春片石图》邀张之洞等题咏成册。历办江苏府道抚臬刑名四十余载,有刑名老手、幕学名家之誉。宣统元年(1909 年)曾逐条批注法律大臣沈家本所订刑律草案,交法律馆修订颁行,次年被江苏巡抚程德全聘为法科参事。1915 年应政事堂聘再赴北京协助司法部修订刑律,获大总统颁授嘉禾勋章。曾辑万维鶾的《幕学举要》、汪辉祖的《佐治药言》、王又槐的《办案要略》等刊为《入幕须知五种》,并撰《赘言十则》。著有志怪小说集《不远复斋见闻杂志》《继龛诗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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