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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刘鸿渐
释义

刘鸿渐1884—1962

湖南长沙人
曾任北平民国学院法律系教授,北平大学法商学院法律学系教授,广西及西北大学教授。后去台湾,任台湾大学法学院院长。著有《物权法论》、《民法总则论》、《债法总论》、《债法各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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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17: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