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悝主张“尽地力之教”,发展农业生产。为了这个目的,他作出三项规定
①“必杂科五谷,以备灾害。”(《太平御览》卷281引《史记》、《通典·食货二·水利田》)。即是说:同时播种稷(小米)、黍(黍子)、麦、菽(大豆)、麻(麻所结的食),以防某种作物发生灾害。
②“力耕数耘,收获如寇盗之至(谓促遽之甚,恐为风雨损也)”(《本平御览》卷281引《史记》、《通典·食货二·水利条》)。即是说:要促使农民努力耕作、勤于除草,收获时要加紧抢收,如同防止强盗来掠劫那样,以防止风雨对庄稼的损害。
③“还(环)庐树桑,菜茹有畦、瓜瓠果(果树的果食)㼌(瓜类种植的果食),殖于疆场”(《通典·食货二·水利田》)即是说:住宅周围要裁种桑树,菜园里要多种蔬菜,田地之间的田埂子上,也要利用空间多种瓜果。总之,要充分利用空闲的土地,扩大农副业的生产。
李悝变法,是适合农业发展需要,根据魏国具体情况,以及农民所总结的生产经验,以提高产量,使国家尽快地富强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