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陈虬 |
释义 | 陈虬(1851—1903)清浙江瑞安人,祖籍乐清。原名国珍,字志三,晚号蛰庐。举人出身,后屡试不中。光绪十八年(1892)撰成《治平通议》,主张变法自强,认为立国在富,御夷在强,提出设官钞、定国债、开新埠、垦荒地、广商务等“富之策”十四条;变官制、扼要塞、开铁路等“强之策”十六条。而“治之法”则是开议院、广言路、更制举、培人才等。中日甲午战后,以公车入京。二十四年列名康有为等组织的保国会。旋南下筹组保浙会。后在瑞安、温州创办利济医院,设学堂,办报馆。戊戌政变时被清廷通缉,避居温州一带,后即一意行医。另著有《报国录》、《蛰庐文集》、《蛰庐医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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