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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邹元标
释义 邹元标(1551—1624)明江西吉水人,字尔瞻,号南皋。万历进士。初入仕即因疏劾张居正夺情,谪戍贵州都匀卫。万历十一年(1583),召为吏科给事中,又以直谏忤帝。后丁忧归,筑仁文书院,讲学几三十年。天启元年(1621)官至刑部右侍郎,迁左都御史。与冯从吾建首善书院。不久遭魏忠贤党排挤,乞归。著有《愿学集》、《存真集》、《太乙山房疏草》等。
邹元标(1551—1624)明学者。字尔瞻,号南皋。吉水(今属江西)人。万历进士。观政刑部。以谏忤张居正,遭贬。居正死,擢给事中。后因疏谪南京三年。归里后建仁文书院,聚徒讲学,为“东林”首领之一。光宗时起为大理卿,擢刑部右侍郎,转左都御史。后疏劾辞职。其学“以识心体为入手,以行恕于人伦事物之间与愚夫愚妇同体为工夫,以不起意空空为极致”(《明儒学案·江右王门学案八》)。强调“正本分”。认为“天理”与“人欲”一致,“心迷则天理为人欲,心悟则人欲为天理”(《会语》)。强调“人心”与“道心”的区别,认为“不由人力纯乎自然”的是“道心”,“由思勉而得”的是“人心”(同上),认为以道心为主者,可以宰世。有《愿学集》。
邹元标(1551—1624)明诗文家、学者。字尔瞻,号南皋。吉水(今属江西)人。举万历五年(1577)进士,初出为官,以得罪张居正,谪戍都匀卫六年。旋任谏官。母死后,家居讲学近三十年,为东林党首领之一。天启元年(1621)还朝,任吏部左侍郎,改左都御史。为魏忠贤所忌,利用他建首善书院讲学京师事,嗾使言官弹劾,被迫辞官归。崇祯初追谥忠介。早年师从胡直,其学亦王守仁之支派;致仕陛辞时上《老臣去国情深疏》,为人所传诵。著有《愿学集》。生平事迹见《明史》卷二四三、《明儒学案》卷二三。

邹元标  1551—1624

字尔瞻,号南皋,吉水(今属江西)人。明神宗万历五年(1577)进士。观政刑部。因疏忤张居正,遭廷杖,谪戍都匀卫(今贵州都匀),居深山六年,究心理学,学以大进。居正死,擢吏科给事中,尝劾罢礼部尚书徐学谟、南京户部尚书张士佩。后因上疏时政,劝神宗“无欲”,神宗怒甚,遂谪南京吏部员外郎,三年后,移疾归,里居,建仁文书院,聚徒讲学,从游者甚众。为“东林”首领之一,与赵南星、顾宪成号为“三君”。光宗即位,起为大理卿,擢刑部右侍郎,转左都御史。先后荐用涂宗绪等30余人。后因与冯从吾建首善书院,集同志讲学,为阉党朱童蒙等疏劾辞职。卒谥忠介。元标尝从胡直游,得欧阳德、罗洪先之传,其学强调正本分认为“天理”与“人欲”一致,心迷则天理为人欲,心悟则人欲为天理。强调“人心”与“道心”的区别,以为不由人力纯乎自然的是“道心”,由思勉而得的是“人心”,以道心为主者,可以宰世。著有《愿学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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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4: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