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以刑去刑 |
释义 | 以刑去刑先秦法家用语。谓严刑重罚,使民不敢犯法以至不用刑罚。《商君书·去强》:“以刑去刑,国治;以刑致刑,国乱。”认为轻罪者施以重刑,则轻罪不犯,重罚无有,刑罚不用,国家得治;反之,对重罪者施以轻刑,则罪犯相随而生,刑罚不断,国家必乱,故“以刑去刑,虽重刑可也”(《商君书·画策》)。韩非亦主张以重刑期于无刑,《韩非子·饬令》:“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此谓以刑去刑。” 以刑去刑战国商鞅关于执行严明的刑律,以达到使人不敢犯罪目的的法治理论。《商君书·画策》:“以刑去刑,虽重刑可也。”《开塞》:“以刑治则民威(畏),民威则无奸,无奸则民安其所乐。”《赏刑》:“明刑之犹至于无刑也。”对战国末韩非和《秦律》有深刻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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