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辩证法与形式逻辑关系的论战 |
释义 | 辩证法与形式逻辑关系的论战20世纪30年代唯物辩证法论战过程中关于如何认识和对待形式逻辑与辩证法(辩证逻辑)及其相互关系问题的一场论战。1930年前后,唯物辩证法在中国思想理论界得到进一步传播,一些非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对此提出了一些质疑和批评。张东荪从1932年起相继发表了《辩证法的各种问题》、《动的逻辑是可能的么》等文章,1934年又撰写了系统批评辩证唯物论的《唯物辩证法之总检讨》,并编辑了《唯物辩证法论战》一书。在这些论著中,张东荪坚持形式逻辑是唯一正确的科学方法,对唯物辩证法或辩证逻辑作为科学方法的正确性和必要性进行了系统的否定。另一些哲学家,为了维护唯物辩证法的指导地位和权威,在尚未划清形式逻辑与形而上学界限的条件下,又对形式逻辑进行了不适当的批判和否定,由此而引发了一场关于形式逻辑与辩证法(辩证逻辑)的大论战。在论战中,争论的双方都把形式逻辑同辩证法、辩证逻辑绝对对立起来,视为毫不相容的两种方法和两种逻辑。张东荪认为:“静的方法(指形式逻辑方法)……可以对付动的事实”,因而“没有再建立动的逻辑(指辩证法和辩证逻辑)的必要了”(《动的逻辑是可能的么》)。他还认为“辩证法所讲的是正反合,而这个空泛的正反合在科学上完全无用……科学方法,自古代以迄今天为止,依然只是所谓观察法、归纳法、测量法、化验法、统计法等等,从来没有用过辩证法”(《唯物辩证法之总检讨》)。这就把形式逻辑说成是唯一正确的科学方法,而否定了辩证法和辩证逻辑是正确而有效的科学方法。与之相反,艾思奇等人则认为:“我们现在已有了高级的动的逻辑(指辩证法和辩证逻辑),就用不着形式论理学了。形式论理学到现在是被动的逻辑扬弃了,否定了。”因此,“把形式论理学和动的逻辑平等看待是不行的。在现在,真正前进的思想里,决不能让形式论理学占据地盘”(《大众哲学》)。这又把形式逻辑视为同辩证法和辩证逻辑完全对立的东西而予以否定。到30年代末这场论战的后期,潘梓年在其所著《逻辑与逻辑术》一书中,则把逻辑区分为“逻辑学”与“逻辑术”,前者指认识论与辩证法,后者指形式逻辑中某些有用的技术,主张“形式逻辑中所有现在还可用得的那些部分……只是技术而不是方法”,“辩证逻辑才是思维方法”,表现出试图在一定程度上克服把形式逻辑与辩证法、辩证逻辑完全对立起来这种不正确观点的一种理论探索。张岱年的有关观点值得注意。他以为辩证法(对理)与形式逻辑(思想律)不是对立的,“对理亦非否认所谓思想律者,不过认为思想律非充足的而已。对立乃是讲对立统一,非讲对立同一,如讲对立同一,则完全与思想律不相容,对立统一则与思想律并无不两立之冲突”,并强调包括形式逻辑在内的“解析法”对于辩证唯物论的运用和完善是有重要作用的(《哲学上一个可能的综合》)。这场论战反映了当时哲学界在逻辑问题上的片面性和盲目性。从总体上说,参加论战的学者的理论水平不高,对逻辑和方法论的一些基本原理还缺乏深入的研究,一些哲学家又受到当时苏联哲学界否定形式逻辑的影响,既未能阐明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的关系,也未能划清形式逻辑与形而上学的界限,因而对形式逻辑有否定过多的倾向。这场论战给中国学术界留下了极为深刻的理论思维教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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