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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 褚遂良
释义
褚遂良(596—658或597—659)唐杭州钱塘(今浙江杭州)人,祖籍阳翟(今河南禹州),字登善。褚亮子。博涉文史,尤工隶楷。贞观中,以善书为太宗所重。累迁谏议大夫,兼知起居事。帝尝问:“朕有不善,卿必记耶?”对曰:“臣职载笔,君举必书。”前后奏谏数十上,多见采纳。十八年(644),拜黄门侍郎,参综朝政。二十二年,进中书令。次年,与长孙无忌同受顾命辅立高宗,封河南郡公,世称褚河南。永徽三年(652),任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监修国史。后代为尚书右仆射,依旧知政事。六年,反对高宗废王皇后立武昭仪,因为武后所衔,累贬爱州刺史,忧愤而卒。其书法与欧阳询、虞世南、薛稷并称唐初四大家,自成一体,方整流美,对后世颇多影响。有《雁塔圣教序》、《同州圣教序》、《房玄龄碑》等刻石传世。《全唐文》存文三十一篇,《全唐诗》存诗一首。
褚遂良(596—658或659)唐学者、文学家、书法家。字登善。钱塘(今浙江杭州)人,一作阳翟(今河南禹州)人。隋大业末,事薛举为通事舍人。举败,归唐。贞观年间,由秘书郎迁起居郎。博涉经史,尤工隶楷书法,与欧阳询、虞世南、薛稷并称为“唐初四大书家”。深受太宗赏识,乃累迁谏议大夫兼知起居事、太子宾客、黄门侍郎、中书令。贞观二十三年(649),受太宗遗诏辅政。高宗即位,封河南县公,进郡公。永徽三年(652),召拜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监修国史。次年,进尚书右仆射。后因谏阻立武后,屡遭贬谪。参与修撰《文思博要》、《晋书》,参与刊定《尚书正义》。原有集,已佚。清人辑有《褚遂良集》。《全唐诗》存其诗一首,《全唐文》存其文二十六篇,《唐文拾遗》存其文五篇。生平事迹见《旧唐书》卷八〇、《新唐书》卷一〇五。

褚遂良  596—658

字登善,河南阳翟(今属河南省)人。大业末年(618)为薛举通事舍人,后归秦王李世民,授秦王府铠曹参军。遂良博通经史,工隶、楷两书,初学虞世南,后师王羲之,得其神韵。世民购王羲之故帖,人莫能辨真伪,遂良辩之无舛错。贞观十五年(641),太宗欲封禅泰山,褚遂良谏止之,迁遂良谏议大会兼知帝起居事。帝问遂良,卿记起居事,朕有不善,卿必记否?遂良曰,臣职务所在,陛下凡有举动臣必如实记载。太宗以为然。太宗问群臣,当今国家何事为急?遂良曰,陛下应以万代法以遗子孙。太宗以为然。太宗诸子多以少年任都督、刺史,遂良奏曰:诸皇子少年,无掌管地方政事之能力,他们应留守京师,学习经学,这样才能传帝王万世基业。太宗纳之。承乾太子废,太宗欲立魏王为太子,遂良与长孙无忌以为此举失当,力争立晋王,太宗遂立晋王为太子。薛延陀求婚太宗,太宗纳其财聘,许以女妻之,既而反悔,遂良上书曰:臣闻信为国家之本,陛下不可失信;且薛延陀为夷狄可汗,对我大唐常怀恩义,与之结婚,可以使边境安全,百姓受益,陛下不应言而无信。太宗不纳。太宗欲亲伐高丽,遂良苦谏,以为太宗不必亲征,太宗不纳。高丽王莫离支遣使贡白金,遂良曰,莫离之弑其主,九夷所不容,陛下应讨此逆贼。人君不能受贿,莫离支所贡白金不得受。太宗纳之。唐灭高昌,每年须调千余人设防其地,遂良以为这样做劳民伤财,于国无利,不如在高昌国选可立者立为国王,使为中国藩屏,永得边境无事。太宗不纳其言。太宗令太子居于自己身边,遂良谏曰:深交者易怨,父子滞爱者多愆,宜使太子还居东宫,完成学业。帝从其言。太宗临终托孤于褚遂良、长孙无忌。

高宗即位,拜尚书右仆射,监修国史。高宗欲立武则天为皇后,遂良以为王皇后无过错,不可废;且则天曾奉事先帝,不可立为皇后。高宗不悦,遂良置笏殿阶,叩头流血曰:还陛下此笏,请允臣归田里。高宗大怒,命引出遂良。长孙无忌曰:遂良受顾命,有罪不加刑。高宗受则天挟制,一贬再贬遂良,最后为爱州刺史。遂良犹愤成疾,卒年六十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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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11:4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