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董仲舒 |
释义 | 董仲舒(前179—前104)西汉哲学家,今文经学大师。广川(治今河北景县西南)人。专治《春秋公羊传》。曾任博士、江都相和胶西王相。汉武帝举贤良文学之士,他对策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认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举贤良对策》)。为汉武帝采纳,开此后两千年封建社会以儒学为正统的先声。其学说以儒家为中心,综合名、法、道,杂以阴阳五行说,贯穿神权、君权、父权、夫权,形成封建神学体系。其神学体系中,天是最高的哲学概念:“天者,百神之君”、“万物之祖”。认为“天高其位而下其施,藏其形而见其光,序列星而近至精,考阴阳而降霜露”(《春秋繁露·天地之行》)。认为“天亦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与人相副,以类合之,天人一也。”(《春秋繁露·阴阳义》)天和人一样有意志感情:“春,喜气也,故生;秋,怒气也,故杀;夏,乐气也,故养;冬,哀气也,故藏。四者,天人同有之。”(同上)天和人一样有道德意识:“仁之类者在于天。天,仁也。”(《春秋繁露·王道通三》)还强调“仁义制度之数,尽取之天”,“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春秋繁露·基义》)。认为天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人类,人的形神和道德品质等都是天的副本。人只有服从天道,“取天地之类以养其身”(《春秋繁露·循天之道》)。天通过阴阳五行的变化体现其主宰作用,“是故明阴阳入出实虚之处,所以观天之志,辨五行之本末顺逆,小大广狭,所以观天道也”(《春秋繁露·天地阴阳》)。天对地上统治者经常用符瑞、灾异分别表示希望和谴责,“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惕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举贤良对策》)同样,“帝王之将兴也,其类祥亦先见;物固以类相召也”(《春秋繁露·同类相动》)。故统治者须承天意以行事。将天道与人事相比附,认为君臣、父子、夫妻等“道”出于天,故“天不变,道亦不变”(《汉书·董仲舒传》),借天道以论证封建统治秩序的神圣化、绝对化。认为人的认识在于与天意相符,而天意“唯圣人能见之”(《春秋繁露·郊语》)。认为“名”也来自“天意”,提出概念的先天起源说,“名则圣人所发天意”,“事各顺于名,名各顺于天”(《春秋繁露·深察名号》),并将深察名号作为一切是非曲直的标准,提出“欲审曲直,莫如引绳;欲审是非,莫如引名;名之审于是非也,犹绳之审于曲直也”(同上)。在提出封建伦理“三纲五常”之同时,把人的性品分为上、中、下三品。认为“圣人之性”是善性,“斗筲之性”是下愚者,都不可以名性,只有大多数被统治者的“中民之性”才可以名性,但他们需要统治者加强道德教育。宣扬黑、白、赤三统循环的历史观。认为每一新王受命,必须根据黑、白、赤三统,改正朔,易服色,但“大纲人伦、道德、政治、教化、习俗”,“尽如故”。强调“王者有改制之名,无易道之实”。在义利观上,主张义利“两养”,不可缺一。但又提倡“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汉书·董仲舒传》)。认为“利者,盗之本也”(《春秋繁露·天道施》)。对“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无)立锥之地”的阶级矛盾现象有所揭露,提出“限民名田,以赡不足,塞兼并之路;盐铁皆归于民;去奴婢,除专杀之威;薄赋敛,省徭役,以宽民力”(《汉书·食货志》)。教育上,主张以教化为防止民之趋利,巩固封建统治的“堤防”,立太学,设庠序。强调艺术的教化作用,把仁义礼乐看做整个人类社会生活和生存的基础,认为“无礼乐,则亡其所以成”(《春秋繁露·立元神》)。著作颇多,《汉书·董仲舒传》称“凡百二十三篇”,外加说《春秋》的《玉杯》等数十篇十余万言,现存《春秋繁露》及严可均于《全汉文》中辑录的两卷文章。 董仲舒(前179—前104)西汉哲学家,今文经学大师。广川(今河北枣强东)人。专治《春秋公羊传》。景帝时为博士。发愤读书,三年不窥园。武帝时以贤良对策,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开此后二千多年以儒学为正统的局面。曾任江都王和胶西王相,后托病辞官,修学著书,卒于家。著有《春秋繁露》八十二篇,语言质朴平易。明人辑有《董胶西集》。生平事迹见《史记》卷一二一、《汉书》卷五六。 董仲舒 前179—前104西汉哲学家,今文经学大师。广川(今河北枣强东)人。专治《春秋公羊传》。曾任博士、江都相和胶西王相。汉武帝举贤良文学之士,他上《天人三策》建议:“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为武帝所采纳,开此后两千余年封建社会以儒学为正统的先声。其学以儒家宗法思想为中心,杂以阴阳五行说,把神权、君权、父权、夫权贯串在一起,形成封建神学体系。体系的中心是所谓“天人感应”说。董仲舒认为人君受命于天,进行统治,所以应当“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如果人君无道,天即降灾异来谴告和威摄。如果面对灾异而不思改悔,就会出现“伤败”。因此人君必须“强勉行道”。这就是“天人感应”。他认为《春秋》一书著录了长时期天象资料,集中了天人相与之际的许多解释,故言灾异要以《春秋》为根据。他还把儒学引入法律,以《春秋》经义定疑案,为判例二百余则,称为《春秋》决狱。他主张“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但同时又认为朝代更迭,有举偏补弊的问题,他认为秦朝是乱世,如“朽木粪墙”不可修治,继起的汉朝必须改弦更张,才能“善治”,这叫做“更化”。更化不但要改正朔、易服色、制礼乐,更重要的是要去秦弊政。这是他提出限民名田,禁止专杀奴婢等要求的理论根据。他根据《公羊春秋》立说,主张一统,认为《春秋》大一统是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所谓一统,就是损抑诸侯,一统乎天子,并使四海“来臣”。但如果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旨意不同,人君则无以持一统。因此他要求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对于人君应当如何实行统治的问题,他主张效法天道。在他看来,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所以人君的统治必须阴阳相兼,德刑并用。天道以阳为主,以阴佐阳,人君的统治也应以德为主,以刑辅德。所谓德,主要是指仁义礼乐、人伦纲常。他以君臣、夫妻、父子为五道之三纲,并认为三纲可求于天,与天地、阴阳、冬夏相当,不能改变。他还把人性分为上、中、下三品,宣扬“黑、白、赤三统”的循环的历史观。董仲舒的学说,基本上是用阴阳家的思想重新解释儒家经典。这种新的儒家学说,适应文、景以来政治、经济的发展要求,对巩固国家的统一,有其积极作用。他的更化与仁德的主张,有助于防止暴政,缓和统治阶级对农民的压迫。其著作有《春秋繁露》及《董子文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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