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翁大立 |
释义 | 翁大立 1517—?号见海,余姚(今浙江余姚)人,世宗嘉靖十七年(1538)进士,累官山东左布政使,曾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苏州诸府。因故被劾罢,后复山东左布政使,巡抚山东。隆庆二年(1568)受命督河道,多有水利良策,均被穆宗采纳。三年(1569),运河水淹沛县,谏请穆宗大行赈济,重视水患。当是时,黄河既决,淮水复涨,大立奔走经营。至四年(1570)六月,鸿沟、境山及淮水疏浚工程相继完工。受到穆宗赏赐,升工部右侍郎,旋改兵部左侍郎。不久,淮水复淤十余里,被劾罢。万历二年(1574)重被起用,任南京刑部右侍郎,就改吏部,后迁南京兵部尚书。六年(1578)辞仕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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