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兵简政
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时期实行的一项重要政策。1941年由于日本侵略者的猖狂进攻、残酷“扫荡”和国民党顽固派的包围封锁,使抗日根据地面积缩小、财政经济极端困难。同年11月,为了战胜困难、坚持抗战,使军政机构和新的形势相适应,中国共产党接受开明士绅、陕甘宁边区政府副主席李鼎铭的建议,提出了这一政策。“精兵”,即缩编主力部队,加强地方部队和民兵,加强整训,达到精干、机动灵活和提高战斗力的目的。“简政”,即精减机构,裁减冗员,达到精简、统一、效能、节约和反对官僚主义的目的。这项政策的基本原则是:缩小各抗日根据地的党、政、军机构,精减人员,特别是尽量减少机关的行政人员和部队的非战斗人员,以减轻人民的负担。这项政策初施于陕甘宁边区,随后在各解放区实行。1943年陕甘宁边区政府公布了《简政实施纲要》。晋冀鲁豫边区规定脱离生产的政府工作人员不能超过居民人数的百分之一,成为贯彻执行“精兵简政”的模范。由于实行精兵简政,解决了“鱼大水少”的矛盾,使战争机构适合于战争情况的需要,减轻了人民的负担,巩固了根据地;同时使部队、机关变得更灵活、更扎实、更有力量,更能有效地去战胜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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