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社会通诠商兑 |
释义 | 《社会通诠商兑》近现代章炳麟著。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3月发表于《民报》,针对严复译作《社会通诠》而作。清光绪二十九年严复翻译英人甄克思(E Jenks)的著作《社会通诠》,为君主立宪建立理论和历史依据。译著将人类历史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蛮夷社会到宗法社会再到军国社会,从秦至今中国处于“宗法居其七,而军国居其三”的社会,指出宗法社会是一种落后的社会发展阶段,并批评当时以“反满”为目的的民族主义不脱宗法思想。章炳麟则立足于中国文化本位,批评《社会通诠》构筑的历史分期和所总结的宗法社会的特征不合中国历史实际,并指出古今不同的民族,其民族主义更有差别,不能盲目以西人“条例”为真理。收入《太炎文录初编》、《章太炎全集》。 社会通诠商兑篇名。近人章炳麟撰。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严复翻译英人甄克思(E. Jenks)著《社会通诠》,为君主立宪提供理论和历史依据。章氏于三十三年撰写是篇,指出《社会通诠》所列举宗法社会四个特点与中国固有的宗法特点不相符合,中国早已不是宗法社会,因而不是反对宗法的“改教”之类的问题,而是反对满族的民族革命问题。但篇中对甄克思所提出的图腾社会、宗法社会、军国主义三大社会形式和阶段的说法,并未提出明确的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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