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水西宣慰司 |
释义 | 水西宣慰司元在今贵州境内土司即有水西、水东之称。明贵州宣慰司(治今贵阳市)由安氏世袭宣慰使,宋氏世袭宣慰同知,两宣慰各有分地。安氏辖境约当今省境西北部息烽、修文县以西,普定县以北,水城县以东,大方县以南地区,以大部分在乌江上游鸭池河以西,通称水西宣慰。宣慰使初与同知宋氏(辖水东)同治宣慰司城内,非有公事不得擅还本土,成化以后始常居水西。崇祯三年(1630)削其水外(指鸭池河以东)地设置卫所,辖境遂以水西为限。十年废宣慰司,分其地为十二州,不久复旧。清顺治十五年(1658)改称水西宣慰使。康熙三年(1664),安氏起兵反清,五年被平定,改流,设黔西、平远、大定三府。吴三桂乱后复宣慰使职,但不废三府,不久以绝嗣停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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