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 | 义利双行 |
释义 | 义利双行义(伦理道德)、利(物欲或功利)并行不悖之谓。墨家认为:“义,利也”(《墨子·经上》),主张利物、利民即是行义。荀子主张:“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荀子·大略》以伦理与物欲为人所固有的属性。南宋陈亮提出:“义利双行,王霸并用”(《陈亮集》卷十一),进而以是否有事功,作为衡量义与不义的标准,明清之际的颜元、王夫之等都力主此说。 义利双行南宋学者陈亮用语。旨在反对儒家重义轻利、义利对立的传统观点。在先秦时孔子以“义”为重,主张“君子义以为质”(《论语·卫灵公》)。孟子发挥孔子这一观点,提出“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命题,将义利对立起来。宋儒朱熹更认为义利不容两存,两者只能择其一,力倡仁义,讳言功利。宣称三代圣王行仁义不计功利,值得仿效,汉唐诸君重利贱义,其“心乃利欲之心,迹乃利欲之迹”,不足为训。陈亮不同意上述观点,认为义利并非水火不容,而是互不可分。仁义须功利体现。没有“生民之利”,仁义即无以存附。他指出:“禹无功,何以成六府;乾无利,何以具四德?”(见《宋元学案·龙川学案》)认为三代圣王亦追求功利,重义轻利只是腐儒偏见,有悖三代圣王之本意,故力主“义利双行”(《又甲辰秋书》)之说。认为理学家们“三代以前都无利欲,都无要富贵底人”之说,纯属主观臆测,并不符合历史之真实。“今《诗》、《书》载得如此净洁,只此是正大本子。亮以为才有人心便有许多不净洁,革道止于革面,亦有不尽概圣人之心者。圣贤建立于前,后嗣承庇于后,又经孔子一洗,故得如此净洁。”(《又乙巳秋书》)意谓儒家经典《诗》、《书》所记载的三代圣王之所以是正义不谋利,明道不计功形象,是因为经过孔子美化加工,人为地将其利欲之心、迹洗刷净洁之故。这不符合历史上三代圣王的本来面貌。“义利双行”说在义利之辩中,自成一家之言,对于后世产生过积极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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